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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◎ 性侵犯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 須加強
性侵犯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 須加強

記者陳民峰/報導 08/06 03:14

性侵害罪犯的行為令人髮指,尤其是一再犯案,更令婦女或家長憂心,歷年著名案例包括華岡之狼、計程車之狼、酒店狼人等,顯示部分性侵害加害人具有慣性,即使服刑完畢出獄,也很難保證不再犯。專家指出,除科技監控外,未來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必須加強。

法務部保護司科長彭洪麗指出,我國最有名的華岡之狼,在入獄之前,經檢警查出確定為他所犯的性侵害案件就有10幾件,在獄中承認出更多案件,目前服刑7年多。

士林地檢署觀護人陳景南表示,曾有一名計程車司機利用計程車犯案,只要看到落單女性上車,就控制車門,將車開到無人荒郊,以美工刀脅迫搶劫,並性侵害,入獄前竟連續作案四次。

犯下白曉燕撕票案的盜匪陳進興,在逃亡途中也一再性侵婦女,搞得風聲鶴唳,甚至控制被害婦女行動,為其賣命,也是難以抑制的性衝動。

陳景南表示,按理說,性侵害罪犯能假釋出獄,應經過仔細評估,確認已經悛悔,且無再犯之虞,但近年的研究卻指出,有些性侵犯出獄後仍會再犯。

他認為主因是,經過監獄裡治療,其威脅性固然降低,但監獄環境單純,與花花世界不可同日而語,各種誘惑當前,加以出獄後行動自由,把持不住就可能再犯。

彭洪麗表示,目前性犯罪的理論已經不認為性犯罪者可以「治癒」,而是強調如何提升其自我控制力,使其了解危險情境為何,盡量避免接觸(如不看A片),藉以抑低誘發性衝動的因子。也因此除對其施予身心治療外,還必須輔以科技監控,以降低再犯機會。

新聞發布日期:2005/08/06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http://yam.udn.com/yamnews/daily/2828481.shtml